有關114及115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徵件作業
一、依據行政院112年8月1日院臺教第1121031417號函核定「因應高教人才斷層-提升教研人員待遇計畫」辦理。
二、為培育優秀博士人才,本部特推動旨揭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引導大學針對博士培育之入學甄別、就學期間協助、課業與生涯輔導,及畢業後職涯發展等面向,進行整體性之 規劃,透過定額補助與加碼補助之措施,結合產學資源共同挹注獎學金。
三、本案申請資格、程序、經費補助等機制,說明如下:
(一)申請單位及補助對象:
1、申請單位:設有博士班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包含技職校院,以下簡稱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及軍警學校。
2、補助對象:本國籍且非在職之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程序:
1、申請案數與人數:以「校」為單位,申請名額至多以「學校113學年度本國籍博士班一至三年級註冊人數總計」為限(人數計算以本部統計處公布學校基本統計資料之各校113學年度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各身分別註冊人數總計,扣除外籍生、陸生、港澳及僑生人數為準)。
2、申請期程:學校應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函報本部提出申請。
3、申請計畫書內容:學校應依本部所訂格式,提出結合職涯輔導,與產學資源共同挹注獎學金,以提升就讀博士班意願之整體培育計畫。計畫書內容應包含校內現有博士生現況、博士人才培育目標、課程規劃、職涯輔導機制、獎學金甄選機制與資源規劃、畢業流向追蹤機制、及成效管考機制等。
(三)經費補助及名額核定:
1、補助經費:每位博士生每月本部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學校及企業合計配合補助2萬元,獎學金共計每月4萬元。
2、名額及經費核定:本部將依通過計畫之學校名單,核定各該學校補助名額及經費;並由學校於校內自行分配各系所之補助名額。
3、加碼補助:本部得依學校計畫審查結果擇優加碼補助經費;學校可以透過校內甄選機制,運用所獲加碼補助經費,提高學生獲得獎學金之金額。
4、支領原則
(1)受領獎學金學生,不得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之獎學金。
(2)教育部補助之2萬元,學校不得對學生增訂附有負擔之支領條件。
(3)學校及企業共同補助之2萬元,不得以其他非金錢?付形式折抵(例如減免或折抵設備使用費等)。若對學生訂附有負擔之支領條件,應符合以下原則:
甲、應於校內妥善溝通以形成共識。
乙、應循校內程序明文訂定相關規範,並公告實施。
丙、所訂負擔應與學生專業學習、研究、職涯發展或畢業條件有關。
四、前揭參考格式電子檔請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phdss.oiac.nycu.edu.tw/forms.aspx「檔案下載」下載),如欲申請應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函報本部,公文並請同時副知本計畫專案辦公室(300093 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公文電子交換機構名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逾時不予受理。
五、每一計畫案須繳交一式1份至本部,另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相關基本資訊,上傳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網址:https://phdss.oiac.nycu.edu.tw/index.aspx)。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專案辦公室(e-mail:信箱:phdss@nycu.edu.tw,電話:02-2570-0363)。
六、本案業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辦理計畫徵件說明會,檢附說明會簡報及常見問答各1份供參。
二、為培育優秀博士人才,本部特推動旨揭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引導大學針對博士培育之入學甄別、就學期間協助、課業與生涯輔導,及畢業後職涯發展等面向,進行整體性之 規劃,透過定額補助與加碼補助之措施,結合產學資源共同挹注獎學金。
三、本案申請資格、程序、經費補助等機制,說明如下:
(一)申請單位及補助對象:
1、申請單位:設有博士班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包含技職校院,以下簡稱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及軍警學校。
2、補助對象:本國籍且非在職之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程序:
1、申請案數與人數:以「校」為單位,申請名額至多以「學校113學年度本國籍博士班一至三年級註冊人數總計」為限(人數計算以本部統計處公布學校基本統計資料之各校113學年度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各身分別註冊人數總計,扣除外籍生、陸生、港澳及僑生人數為準)。
2、申請期程:學校應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函報本部提出申請。
3、申請計畫書內容:學校應依本部所訂格式,提出結合職涯輔導,與產學資源共同挹注獎學金,以提升就讀博士班意願之整體培育計畫。計畫書內容應包含校內現有博士生現況、博士人才培育目標、課程規劃、職涯輔導機制、獎學金甄選機制與資源規劃、畢業流向追蹤機制、及成效管考機制等。
(三)經費補助及名額核定:
1、補助經費:每位博士生每月本部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學校及企業合計配合補助2萬元,獎學金共計每月4萬元。
2、名額及經費核定:本部將依通過計畫之學校名單,核定各該學校補助名額及經費;並由學校於校內自行分配各系所之補助名額。
3、加碼補助:本部得依學校計畫審查結果擇優加碼補助經費;學校可以透過校內甄選機制,運用所獲加碼補助經費,提高學生獲得獎學金之金額。
4、支領原則
(1)受領獎學金學生,不得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之獎學金。
(2)教育部補助之2萬元,學校不得對學生增訂附有負擔之支領條件。
(3)學校及企業共同補助之2萬元,不得以其他非金錢?付形式折抵(例如減免或折抵設備使用費等)。若對學生訂附有負擔之支領條件,應符合以下原則:
甲、應於校內妥善溝通以形成共識。
乙、應循校內程序明文訂定相關規範,並公告實施。
丙、所訂負擔應與學生專業學習、研究、職涯發展或畢業條件有關。
四、前揭參考格式電子檔請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phdss.oiac.nycu.edu.tw/forms.aspx「檔案下載」下載),如欲申請應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函報本部,公文並請同時副知本計畫專案辦公室(300093 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公文電子交換機構名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逾時不予受理。
五、每一計畫案須繳交一式1份至本部,另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相關基本資訊,上傳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網址:https://phdss.oiac.nycu.edu.tw/index.aspx)。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專案辦公室(e-mail:信箱:phdss@nycu.edu.tw,電話:02-2570-0363)。
六、本案業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辦理計畫徵件說明會,檢附說明會簡報及常見問答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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