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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 減 修 》公告   (Announcement for Credit Reduction Applications for the 115-1 Semester)

📉 115-1學期 曼陀師審核「減修」公告

✨ 學生自動具備減修資格,免自行申請!

只要您的累加實得總學分數 符合下方減修條件,學生資訊系統將會「自動送出申請件」。
經曼陀師於系統審核通過後,您即具備減修資格。 (※ 注意:通過申請後,選課系統上仍然可以選到該年級學分上限,請自行斟酌選課數量)

👨‍🏫

【曼陀師專屬提醒】 請曼陀師務必於下列時間內,至教師資訊系統完成「曼陀生減修申請審核」:

⏳ 115/05/18(一) 至 115/06/05(五) 17:00 前

📊 各年級減修條件與修課標準

大三上學期
條件:累加實得總學分數須達 100 學分 (計算區間:大一至大二 4學期 實得學分 + 大三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
👇 減修後最低應修: 10 學分
👆 減修學期可修上限: 25 學分
大四上學期
條件:累加實得總學分數須達 116 學分 (計算區間:大一至大三上 5學期 實得學分 + 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學分數)
👇 減修後最低應修: 一個科目
👆 減修學期可修上限: 30 學分
大四下學期
條件:累加實得總學分數須達 122 學分 (計算區間:大一至大三 6學期 實得學分 + 大四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
👇 減修後最低應修: 一個科目
👆 減修學期可修上限: 30 學分

📅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各項記錄畫面

1 (圖1)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 學生符合減修條件畫面:
符合減修條件畫面
2 (圖2)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 學生未符合減修條件畫面:
未符合減修條件畫面
3 (圖3)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紀錄 查看減修申請結果畫面:
減修申請結果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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