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選修其他學系(學制、學院、學程、班級)的課程,請問要如何辦理?

1.於加退選作業期間,因特殊情形需跨學制、學院、學系(組)所、學程、班級修習或上修同學制高年級科目

   者,應完成下列兩項規定:

   (1)填具「課程學分認定單」,徵得授課教師與所屬系所主管同意於申請單簽名。

   (2)自行到選課網站選課後將「課程學分認定單」交回系所。

2.未按規定辦理者,各學系(組)所、學程主管得不承認其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