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申請碩士五年一貫

  • 2022-11-21
  • 李維中
  • 主旨:111-1學期申請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注意事項。
  • 說明:
  1. 依據亞洲大學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實施要點實施。 (參閱要點請直接點選連結 )
  2. 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  大一至大四上學生
  3. 申請日期:111年11月28日(一)~12月02日(五)下午5時止
  4. 結果公告:111年12月20日(二)
  5. 申請辦法:請於上述申請期間填寫申請表,連同各系所規定應檢附之相關資料送交申請系所審查逾期恕不受理
  6. 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資格甄選標準甄選程序等相關規定,請逕向「各系所辦公室」洽詢。
  7. 同時獲本校兩個以上碩士班預研生錄取者,應填寫「亞洲大學學生放棄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申請表」,於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5時前向「註冊與課務組」申請擇一碩士班報到並放棄其餘碩士班預研生錄取資格。
  8. 預研生必須於大學四年級結束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9. 預研生於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之學分抵免相關規定請參閱「亞洲大學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實施要點」。
  10. 系甄選名額及甄選辦法如下:

醫學暨健康學院 健康產業管理學系 食品營養與保健營養生技學系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心理學系 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
護理學院 護理系
資訊電機學院 生物資訊與醫學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行動商務與多媒體應用學系 資訊傳播學系  
管理學院 經營管理學系 會計與資訊學系 財務金融學系 財經法律學系  
人文社會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 社會工作學系 幼兒教育學系
創意設計學院 數位媒體設計學系 創意商品設計學系 室內設計學系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健康產業管理學系
健康管理組
長期照護組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含)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應由系內專任教師推薦並經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 參與專題研究經驗、讀書計畫、研究計畫書等有利審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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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內專任教師推薦並經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 自傳及經歷(含專題研究經驗或工作經驗)
  • 其他(含修習專題實習報告、得獎紀錄、各項檢定証明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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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
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 學習歷程檔案(e-portfolio)
  •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 推薦函至少1封。
  • 其他(含修習專題實習報告、得獎紀錄、各項檢定証明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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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心理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系排名前25%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系排名前25%者,若有特殊研究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3. 已具備心理學系「心理師築夢小組」資格者,雖為五年一貫生之當然學生,但仍請在截止日前遞送申請表。
  4. 限三上、三下、四上之學生申請。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 歷年成績單。
  • 個人資料含:履歷自傳、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 讀書與研究計畫綱要
  • 相關作品。
備註: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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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系排名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系排名前50%者,若有特殊研究表現者得經
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3.限二年級下學期至四年級上學期學生申請。
  1. 資料審查:40%
  2. 面試:60%
  3. 繳交資料:
  4.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 履歷自傳。
  • 研究計畫綱要
  • 其他(如專題報告、得獎紀錄、各項檢定証明、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備註: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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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護理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需具校內專任教師推薦函)。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 大學成績單。
  • 個人資料含:履歷自傳、工作或實習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 讀書計畫。
  • 研究計畫綱要
  • 相關作品。
備註: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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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生物資訊
與醫學工程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各班前50%(含)以內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
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 其它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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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資訊工程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者,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於規定時間繳交下述文件至系辦申請
  • 歷年成績單乙份(需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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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行動商務與
多媒體應用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各班前50%(含)以內。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乙份(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2.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6122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資訊傳播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 50% 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 50%者,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所主任核准後申請。
甄選標準: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 歷年成績單乙份(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6163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經營管理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 其它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554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會計與資訊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須含名次)
  2.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研究計畫書等)
  3. 鼓勵繳交英文能力證明(如多益、托福)
  4.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540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財務金融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60%
  2. 面試:40%
  1. 繳交資料:
  • 大學成績(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
  • 推薦函乙封。
  • 個人資料(含自傳及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英文能力證明或財經法相關證照等相關有利證明)。
548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財經法律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審查資料:70%
  • 個人基本資料 (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等)。
  • 大學成績單(須註明前各學期及歷年名次與該班人數)。
  • 讀書計畫(500字內為宜)。
  1. 團體面試及認識本系:30%
5545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外國語文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 大學歷年成績單
  •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
  團活動、得獎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各
  項優異表現資料等)。
  • 鼓勵繳交英文能力證明(如托福、多益或
  類似之英文檢定成績)。
570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社會工作學系 申請資格:
1.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1. 大學歷年成績單
  2.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實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3. 課業報告擇優一至二篇
514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幼兒教育學系    申請資格:
   1.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資料審查:50%
2.面試:50%
3.繳交資料:
  • 歷年成績單
  • 履歷自傳
  • 讀書計畫
  • 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572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數位媒體設計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前50% 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占70%與學業成績占30%。
  2. 繳交資料:
  • 履歷自傳
  • 大學歷年成績(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與該班人數)
  • 讀書計畫
  • 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1062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創意商品設計學系 申請資格:
1.在學期間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前50% 者。
2.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 60%
  2. 學業成績: 40%
  3. 繳交資料:
  • 履歷自傳
  • 大學歷年成績(須註名前各學期總名次與該班人數)
  • 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1052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室內設計學系 申請資格:
1.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者。
2.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未達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者,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 70%
  2. 學業成績: 30%
  3. 繳交資料:
  • 大學歷年成績
  • 讀書計畫/研究計畫
  • 相關作品集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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