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學年度起,學生學分數如符合減修條件,學生資訊系統將自行送出申請件,由曼陀師在教師資訊系統審核後,學生即具備減修身份資格 ( 同學不用再自行辦理減修申請 )。
►本次開放符合減修的條件:目前大三學生已修得相當學分數者 ,減修通過後仍須分別至少修習一個科目)
預選階段申請減修年級 | 申請減修之學期 | 已修得相當學分數 | 可補充學分數之修課學期 | 減修後仍須修習學分數 |
大三下 | 大四上 | 116學分 (大一至大三上5學期實得學分+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學分數) |
1. 一般學期:大四上+大四下 2. 暑修:大四下暑修 |
一個科目 |
►通 過審核後,學生在預選、或開學加退選階段,選課系統上仍然可以選到該年級學分上限(大學日間部4年級上限30學分)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各項記錄畫面如下:
(圖1)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減修申請 學生符合減修條件畫面

(圖2)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減修申請 學生未符合減修條件畫面

(圖3)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紀錄 減修申請結果查詢 畫面

再次提醒符合114-1學期減修條件的同學,請聯繫您的曼陀師於114/05/20(二)至114/06/06(五)17:00前,完成您的減修審核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