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跨校選課公告

  • 2024-08-07
  • 鍾筱娟
外校生至本校校課選課注意事項
一、外校生至本校受理日期:0919()0920()止。(請備妥原校校際選課申請表及身分證等相關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每日上午
1010分至12時及下午110分至4時)
二、外校生繳費日期:於辦理選課時立即繳費。(大學日間部:1,700/1學分;碩、博士班:3,300/1學分)
三、外校生務必於0918()後,至本校「課程查詢系統」確定欲選修之課程未達「選課人數上限」。
四、外校生請務必於課堂期間與授課教師了解課程大綱及評分標準。
五、
本校課程使用創課平台進點名、線上互動討論、提供參考教材和繳交作業等等。(該課程會使用哪些項目請向授課教師詢問)
六、
學期成績有疑慮可依本校「亞洲大學學生成績複查作業要點」辦理,於成績繳交截止日後兩週內申覆。
七、依據本校「學則」及「校際選課暨數位自學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本校生至他校校課選課注意事項:

一、請學生於去他校選課前,填妥「校際選課暨數位自學課程申請表」至教務處申辦。
二、以本校各系所、學程「課程規劃表」未開設之課程為限。
三、
跨校選修之課程不得於本校修讀本校課程上課時間衝堂,否則不承認其所修學分。
四、每學期奉准跨校選課學分數,應併計本校修習之總學分數上限,暨不及格學分數達退學標準之處理,悉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五、修讀學士學位學生每學期跨校選修課程之學分數最高以五學分為限,但經同意以遠距方式選讀他校之學分數以當學期修習學分數之三分之一為原則;修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跨校選修課程畢業總學分以三學分為原則。
六、本校大學日間部、碩士班及博士班赴「中台灣大學系統」(即中國醫藥大學、東海大學、逢甲大學、靜宜大學及中山醫學大學)跨校選課者,應以本校「課程規劃表」未開設之課程為限,且不受前項跨校選修課程學分數之限制。
七、如依序完成審核程序後,請將正本送接受校院,影本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及學生自行留存。若決定放棄跨校選課者,則請將正本繳回本校前述該組予以註銷。
八、依據本校「學則」及「校際選課暨數位自學課程實施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