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修條件如下:
大三、大四學生累加實得總學分數符合標準者,經曼陀師審核通過後,
大三學生原訂當學期最低應修16學分可減少為10學分、
大四學生原訂當學期最低應修9學分可減少為一個科目。
| 預選階段申請減修年級 | 申請減修之學期 |
累加實得總學分數標準 (累加學分數計算區間) |
通過後, 減修學期最低應修學分數 |
通過後, 減修學期可修學分數上限 |
|
目前 大三上 |
大三下 |
100學分 (大一至大二4學期 實得學分+大三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 |
10學分 | 25學分 |
| 大三下 | 大四上 |
116學分 (大一至大三上5學期 實得學分+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學分數) |
一個科目 | 3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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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大四上 |
大四下 |
122學分 (大一至大三6學期 實得學分+大四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 |
一個科目 | 30學分 |
►請曼陀師於114/12/01(一)至114/12/19(五)17:00 教師資訊系統完成「曼陀生減修申請審核」
►通過審核後,學生在預選、或開學加退選階段,選課系統上仍然可以選到該年級學分上限(大學日間部三年級上限25、四年級上限30)►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各項記錄畫面如下:
(圖1)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 學生符合減修條件畫面(圖2)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 學生未符合減修條件畫面

(圖3)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紀錄 查看減修申請結果畫面


再次提醒符合114-2學期減修條件的同學,請聯繫您的曼陀師於114/12/1(一)至114/12/19(五)17:00前,完成您的減修審核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