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修期間,如因學習狀況不佳或其他因素致無法繼續修習所選讀之科目,是否可申請停修?

學生如有特殊情形,致無法繼續修習已修習科目者,得於教務處公告之停修申請期間內,填妥「停修科目申請表」,經授課教師或系所主任簽名同意後,送教務處辦理,已繳交之學分費、實習費及相關費用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