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送「112年7、8月受理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名額彙總表」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要點」各1份

  • 2023-01-11
一、11278本署受理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名額如附件1,受理大學院校實習要點如附件2,請依該要點於112年度3月31日回傳學生名單至本組
統一彙整後回報衛福部。由食藥署審核通過後通知報到實習。
二、附件亦可於食藥署官網(http://www.fda.gov.tw/)「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專區」下載

提醒有意願申請之各系學生,欲申請此計畫仍需符合亞洲大學實習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