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
二、 為配合國慶日連續假期(112 年10 月07 日至10 月10 日),112 年10 月09 日(星期一)當日之課程,依規定應於112 年09 月23 日(星期六)補上課。
三、 如09 月23 日原已排課或未能於當日補課者,可與學生討論,全數同意後另行調、補課;惟應於第四週前(112 年10 月06 日)前完成調課並公告學生周知;及於第八週(112年11月 03日)前完成補課事宜。
四、 調、補課者請依規定辦理,填送「教師申請調(補)課單」送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