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送「111年7、8月受理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名額彙總表」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要點」各1份:
一、111年度7、8月本署受理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名額如附件1,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要點如附件2,
請貴校依要點於111年度4月1日至4月30日薦送學生名單(協請相關學系將有意願學生之名單於111年3月31日前回傳至本組。),由本署審核通過後通知報到實習。
二、附件亦可於本署官網(http://www.fda.gov.tw)「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