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內政部「115年度補(捐)助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公告

  • 2026-03-03
  • 陳雅琪
一、依113年至115年內政部辦理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補(捐)助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
二、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請有意申請本補助之大專院校主動於首揭補(捐)助要點附件一申請計畫書範例一、基本資料中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
三、受理計畫時間自115年4月30日止,敬請踴躍申請,如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內政部承辦窗口查詢(電話:02-8771-2541,承辦人員吳宜君)。
四、相關查詢網址:一百十三年至一百十五年內政部辦理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補(捐)助要點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