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111年度暑期提供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名額一覽表1份(如附件):
一、有關學習生媒合配對與管理係依據「高雄市政府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作業計畫」辦理。
二、本府各機關僅提供學習機會,不支付任何費用且不提供住宿餐飲交通工具等,學習期間學生保險亦由各校自行負責投保,學習完畢時數達80小時以上(含)者,將以市長名義核發證書。
三、本案經各校申請後統計名額,視本府各機關性質及需求安排媒合,最後學習名單將以本府正式函文通知確認。
四、請依需求填具相關申請表,請有意願之學系於於111年3月11日前回傳至實習組相關附件檔,名單彙整後於規定時限內函報高雄市政府並於111年3月25日前函覆本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業務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