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3日公告,及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111年5月3日C1110422002號簽呈調整實習之相關規範如下:
(一)實習學生報到前應完成COVID-19疫苗第3劑(追加劑)且滿14天(含)方可報到實習,並須檢附報到前二日COVID-19之PCR檢測陰性報告,無須每週定期篩檢。
(二)若已完成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但未滿14天者,除檢附疫苗注射證明及報到前二日COVID-19之PCR檢測陰性報告外,到院後應每週定期進行COVID-19篩檢。
(三)如報到前已完成COVID-19疫苗2劑接種且滿14天(含),但尚未符合施打第3劑之實習學生,除檢附疫苗注射證明及報到前二日COVID-19之PCR檢測陰性報告外,到院後應每週定期進行COVID-19篩檢。
二、實習相關措施將依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規定做滾動式修正,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如有疑義,醫學生相關請洽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粘凱雯小姐(06)2353535分機4877;非醫學生請洽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陳均維先生(06)2353535分機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