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 108年5月09日(四)上午8:00~108年5月17日(五)下午5:00 ★申請對象: 1. 修讀輔系、雙主修學程之學生,因故無法繼續修讀者。 2. 畢業前仍未修畢申請之加修學程,但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大四生。 申請說明: 一、分別填具「學生放棄修讀輔系申請表」與「學生放棄修讀雙主修學程申請表」,經雙方主管簽章後,辦理放棄修讀,且不得申請發給有關輔系、雙主修學程之任何證明。 二、修讀輔系學程學生因故放棄或於規定修業期限屆滿,未修足輔系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已修之輔系科目,經系(組)、學程主管認定其性質與主系相關者,得視為選修科目,學分數亦得併入最低畢業學分數中採計。 三、修讀雙主修學生因故放棄或於規定修業期限屆滿,未修足加修學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其所修之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得核給輔系資格。未達輔系規定者,已修之加修學系科目經系(組)、學程主管認定其性質與本系相關者,得視為選修科目,學分數亦得併入最低畢業學分數中採計。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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