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因應疫情發展上課及教學注意事項公告 (5/3起)

  • 2021-05-03
  • 李維中
依據110年4月27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00058884號)函示「有關國際間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請貴校加強校園防疫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安全」說明:因應國際間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且我國近日多起境外移入確診個案,要求學校應確實做好校園防疫準備工作,以降低校園感染風險,並維護師生健康安全。本校上課及教學應採取下列措施:
(1)請各任課教師務必落實課堂點名。
(2)上課時應注意通風良好,並維持社交距離,且師生上課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3)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時,教室門可關閉且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
(4)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應保持社交距離;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5)防疫期間學生如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腹瀉、失去嗅覺、味覺等相關症狀,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上班,學校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6)5/3起三週內,各教學單位依規劃輪流進行線上彈性課程演練。

有關實施時間及內容之變更,教務處將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立即性進行調整,並經本校防疫小組決議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