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起)
2021/10/06
依據2021年10月4日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防疫管理指引」的作法,經防疫小組會議決議,公告本校第三階段實施教學方式調整的期程及採用實體授課的相關作法及規範。
實施時間 | 實施方式和規範 |
第三階段 10/11(一)起 |
面授課程採「實體授課」進行教學活動的條件及規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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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符合上述規範要求,調整作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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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實習(作)、實驗課程的授課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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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疫情雖稍緩但仍未解除,上課期間請所有師生務必配戴口罩上課直到疫情結束為止,並請各授課教師務必落實點名且登錄於學生缺曠課系統。
有關實施時間及內容之變更,教務處將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立即性進行調整,並經本校防疫小組決議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