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學期受理申請「修讀碩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

  • 2024-05-02
  • 莊惠琪
  • 主旨:112-2學期受理申請「修讀碩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
  • 說明:
  1. 依據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作業要點實施。 (參閱要點請直接點選連結 )
  2. 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  大一至大四上學生
  3. 申請日期:113年05月13日(一)~05月17日(五)下午5時止。
  4. 結果公告:113年05月28日(二)
  5. 申請辦法:請於上述申請期間填寫申請表,連同各系所規定應檢附之相關資料送交申請系所審查逾期恕不受理
  6. 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資格甄選標準甄選程序等相關規定,請逕向「各系所辦公室」洽詢。
  7. 同時獲本校兩個以上碩士班預修生錄取者,應填寫「亞洲大學放棄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作業申請表」,於113年05月31日(五)下午5時前向「註冊與課務組」申請擇一碩士班報到並放棄其餘碩士班預修生錄取資格。
  8. 預修生必須於大學四年級結束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9. 預修生於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之學分抵免相關規定請參閱「亞洲大學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作業要點」。
  10. 系甄選名額及甄選辦法如下:
各系甄選名額及甄選辦法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健康產業管理學系
健康管理組
長期照護組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含)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應由系內專任教師推薦並經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3. 參與專題研究經驗、讀書計畫、研究計畫書等有利審查資料。
  4.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5.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526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2. 自傳及經歷(含專題研究經驗或工作經驗)
  3. 其他(含修習專題實習報告、得獎紀錄、各項檢定証明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516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學習歷程檔案(e-portfolio)
  2.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3. 推薦函至少1封。
  4. 其他(含修習專題實習報告、得獎紀錄、各項檢定証明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6353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心理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系排名前25%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系排名前25%者,若有特殊研究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3. 已具備心理學系「心理師築夢小組」資格者,雖為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之當然學生,但仍請在截止日前遞送申請表。
  4. 限三上、三下、四上之學生申請。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
  2. 個人資料含:履歷自傳、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3. 讀書與研究計畫綱要
  4. 相關作品。
備註: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5712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系排名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系排名前50%者,若有特殊研究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3. 限二年級下學期至四年級上學期學生申請。
  1. 資料審查:40%
  2. 面試:60%
  3. 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2. 學業成績單,請註明排名。
  3. 參與專題研究經驗、讀書計畫、研究計畫書等有利審查資料。
639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護理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需具校內專任教師推薦函)。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1. 大學成績單。
  2. 個人資料含:履歷自傳、工作或實習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3. 讀書計畫。
  4. 研究計畫綱要
  5. 相關作品。
備註: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5148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生物資訊
與醫學工程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各班前50%(含)以內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2. 歷年成績單乙份(需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6193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資訊工程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含)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者,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乙份(需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2.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6101
618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行動商務與
多媒體應用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各班前50%(含)以內。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乙份(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2.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6122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資訊傳播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 50% 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 50%者,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所主任核准後申請。
甄選標準: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2. 歷年成績單乙份(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6163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經營管理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2. 其它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5541
556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會計與資訊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含自傳、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2. 歷年成績單乙份(含名次)。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540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金融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大學成績(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
  2. 推薦函乙封(本系生不需檢附)。
  3. 個人資料(含自傳及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英文能力證明或財經法相關證照等相關有利證明)。
548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財經法律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審查資料:70%
  1. 個人基本資料 (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等)。
  2. 大學成績單(須註明前各學期及歷年名次與該班人數)。
  3. 讀書計畫(500字內為宜)。
  1. 團體面試及認識本系:30%
5545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外國語文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100%
  2.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須含名次)
  2.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 團活動、得獎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等)。
  3. 鼓勵繳交英文能力證明(如托福、多益或 類似之英文檢定成績)。
  4.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570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社會工作學系 申請資格:
1.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3. 大一至大四學生皆可申請。
  1. 資料審查:50%
  2. 面試:50%
  3. 繳交資料:
  1. 大學歷年成績單
  2.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志工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3. 課業報告擇優一至二篇
514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幼兒教育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者。
  2. 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占70%與學業成績占30%。
  2. 繳交資料:
  1. 歷年成績單
  2. 履歷自傳
  3. 讀書計畫
  4. 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5721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數位媒體設計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前50% 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占70%與學業成績占30%。
  2. 繳交資料:
  1. 履歷自傳
  2. 大學歷年成績(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與該班人數)
  3. 讀書計畫
  4. 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1062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創意商品設計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前50% 者。
  2. 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 60%
  2. 學業成績: 40%
  3. 繳交資料:
  1. 履歷自傳
  2. 大學歷年成績(須註名前各學期總名次與該班人數)
  3. 讀書計畫
  4. 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1052
學系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聯絡分機
室內設計學系
申請資格:
  1.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者。
  2.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未達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者,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
  1. 資料審查:70%
  2. 學業成績:30%
  3. 繳交資料:
  1. 大學歷年成績
  2. 讀書計畫/研究計畫
  3. 相關作品集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1083